昆明文理学院妇联 昆明文理学院工会关于 表彰2022—2023年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、“巾帼建功”标兵的决定
2023-04-27
昆明文理学院妇联 昆明文理学院工会关于
表彰2022—2023年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、“巾帼建功”标兵的决定
各妇联会员单位、工会小组:
为庆祝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和纪念“五一口号”发布75周年,学校妇联和工会根据《昆明文理学院妇联 昆明文理学院工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22—2023年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“巾帼建功”标兵活动的通知》(昆文理妇联〔2023〕6号)要求,按评选条件和程序,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民主评选。工会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,于2023年4月20日将推荐结果上报妇联及工会工作会议研究,会上就妇联并各工会小组民主推荐评选的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、“巾帼建功”标兵进行讨论评议并报学校党委同意。现决定对55名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和12名“巾帼建功”标兵予以表彰。
一、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(55人)
曹 曦、程 晨、孔凡芸、田少郁、李 昊、苏智梅、赵 霞、张华渝、陈 静、沈铭娴、亚 晶、张秋玲、王雪君、王 莉、王 娟、李 蕾、余艳辉、李 倩、陈亚颦、段亚蕾、李艳清、汤四萍、田 婧、梁思莹、薛晓西、张露月、常嘉佳、赵敏敏、陈 敏、王 羽、赵 艺、吕唯榕、欧阳凡、金丽娇、徐 娟、马 情、田 津、句婷婷、郭荣翠、辛 宇、钱朝琼、陈瑞平、赵梓亦、易 琳、李 艳、张珊珊、杨翠花、肖 蓉、台春玲、邱 佳、柳 静、余永香、高月会、李 璐、张 迪
二、“巾帼建功”标兵(12人)
曹 曦、陈 静、张秋玲、李 倩、李艳清、张露月、常嘉佳、徐 娟、田 津、辛 宇、易 琳、邱 佳
希望受表彰个人珍惜荣誉,发扬成绩,扎实工作,不断创新,积极做好妇联和工会的各项工作,在新的一年里更加努力,再创佳绩。同时号召全院广大女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,学先进,争先进,努力推动学院妇联和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,为学院的和谐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巾帼贡献。
昆明文理学院妇女联合会 昆明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3年4月27日